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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FFLESINTERIOR(01376.HK)澄清股份暂停买卖原因及收购争议 11月11日复牌

格隆汇11月10日丨RAFFLESINTERIOR(01376.HK)宣布,股份自2025年11月4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买卖;然而,公司未有刊发暂停买卖公告。董事会谨此澄清,公司于暂停买卖后至公告日期止发生的一连串管理层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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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10日丨RAFFLESINTERIOR(01376.HK)宣布,股份自2025年11月4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买卖;然而,公司未有刊发暂停买卖公告。董事会谨此澄清,公司暂停买卖后至公告日期止发生的一连串管理层相关事件。

2025年11月3日,公司新任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郑能欢先生订立买卖协议,涉及向中国金鸿控股有限公司(「卖方」)收购鲲元资产有限公司(「目标公司」)100%股权,此举或构成公司一项非常重大收购(及潜在关连交易(须待进一步资料核实))。应郑能欢先生透过其律师下达的指示,公司股份自2025年11月4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以待发布有关收购事项的公告。

买卖协议显示(i)目标公司为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并持有深圳注册成立的深圳金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而该公司则拥有或持有位深圳市金牛西路西段以北地段编号G12204–013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ii)目标公司由卖方持有100%权益,而买卖协议显示签署人为唐菊娣女士;(iii)据买卖协议所示,目标公司的董事为唐菊娣女士;(iv)诚如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7日有关强制性无条件全面要约的联合公告第22页所示,唐菊娣女士为郑能欢先生的配偶及持有该全面要约项下要约人30%权益的股东;(v)收购事项的总代价为3亿港元;及(vi)完成收购事项的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透过股东特别大会取得股东批准。

自2025年11月4日暂停买卖以来,董事会已就收购事项的利弊、可行性及合法性(包括2025年11月4日发出暂停买卖指示)进行审议。董事会成员对买卖协议抱持不同意见,其中包括(i)郑能欢先生未经董事会适当授权而签署及执行买卖协议的处置方式;(ii)应否追认订立买卖协议;(iii)应否批准收购事项;及(iv)公司有关签立协议及订立须予公布交易的内部监控程序有否获遵守。董事会尤其考虑到(其中包括)公司目前并无足够财务能力支付收购事项的现金代价,且收购事项或会被联交所视为反收购行动。上述讨论导致董事会成员就是否接纳收购事项(就郑能欢先生以口头形式向董事会提出的形式及内容而言)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最佳利益出现意见分歧。除郑能欢先生外,概无任何董事会成员批准或授权郑能欢先生订立买卖协议或通知联交所暂停公司股份买卖。因此,经深入审议,董事会以多数票议决反对暂停买卖指示以及按现有形式订立买卖协议。董事会现阶段无意落实收购事项。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公司股份自2025年11月11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联交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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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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